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锅炉脱硫除尘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针对本项目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 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区及生活区院内 。
2.2项目编号:XWKY-SDLC-201503。
2.3项目概况:山东华恒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区锅炉房现有五台锅炉,其中四台锅炉服务年限在18年以上,一台8t/h锅炉2013年使用,服务年限两年。锅炉脱硫除尘系统2010年升级改造,采用多管除尘加双碱脱硫的方式。生活区锅炉房现有三台锅炉,服务年限都在18年以上,锅炉脱硫除尘系统2011年升级改造,采用多管除尘加双碱脱硫的方式。
本工程新建2套湿法脱硫系统,整套系统的核心设备为除尘系统、脱硫塔体,整套脱硫系统由:布袋除尘系统;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脱硫剂制备与供应系统;工艺水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电气及控制系统等组成。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拟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本工程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原设备的拆除及烟囱的加高,以及锅炉脱硫除尘的土建实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车、竣工后试验及保修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 60 天内完成全部内容和调试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须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式为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 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壹套(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及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 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王斌 吴女士
手机:13381427958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