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盾构机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1-17
投资金额:160万元
所属地区:辽宁
受业主方的委托,为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盾构机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盾构机保险项目;
2. 招 标 人:沈阳盾构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3. 供货地点:沈阳市;
4. 招标方式:公开;
5. 资金来源:自筹100%;
6. 计划服务期:保险合同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盾构机在租赁期间的设备保险范围具体分为四个标段,承保时间为:
(1) 沈阳地铁9号线第10标段(沈苏西路-胜利南街)投保项目初定为盾构机下井掘进之日起至14个月。
(2) 沈阳地铁9号线第17标段(朗日街-浑南大道)投保项目初定为盾构机下井掘进之日起至10个月。
(3) 沈阳地铁10号线第3标段(向工街-塔湾街)投保项目初定为盾构机下井掘进之日起至10个月。
(4) 沈阳地铁10号线第18标段(泉园一路-文化东路)投保项目初定为盾构机下井掘进之日起至10个月。
第二部分为现场管理人员雇主责任保险范围,承保时间与各标段盾构机承保时限相同;
7. 招标范围:本次保险项目的标的为价值3900万元的QJRT-063盾构机三台(每台含两列服务编组列车),价值为3550万元的QJRT-063盾构机 一台,及其现场管理工程师雇主险(每项目3人,共计12人)相关保险。此项目用于沈阳地铁9号线第10、17标段(沈苏西路-胜利南街、朗日街-浑南大 道);10号线第3、18标段(向工街-塔湾街、泉园一路-文化东路)区间盾构施工。以满足施工过程中对设备和人员的雇主责任保险需求。
8. 投标保证金:3万元(叁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资格的保险公司。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质信誉良好;
(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保险经营许可证;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02日09:00时—16:00时。
2. 报名要求:
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保险经营许可证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到招标代理人处报名及购买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
时间:2015年11月17日10:00时(北京时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