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溪水电厂溢洪道尾坎缺陷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三板溪水电站位于沅水干流上游清水江中下游,坝址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锦屏县境内,下距锦屏县城25km,是沅水干流梯级电站中唯一具有多年调节性能的龙头水电站,整个工程以发电为主,兼具防洪等综合效益。电站装机容量100万kW,多年平均发电量24.28亿kW.h,电站枢纽主要由大坝、厂房和泄水建筑等三大建筑物组成。
泄水建筑物由溢洪道和泄洪洞组成。溢洪道布置在左岸,位于主坝和副坝之间,由进水渠、溢流堰、泄槽和挑流鼻坎组成,顶部高程为482.50m,堰首至挑流鼻坎末端总长686m。
受2015年6月持续强降雨影响,溢洪道连续四次开闸泄洪,泄洪后检查发现溢洪道尾坎及护坦部分混凝土出现破损及冲坑,局部钢筋保护层被冲脱。为确保大坝泄水建筑物的安全运行,需对溢洪道尾坎混凝土缺陷进行修复处理。
现溢洪道尾坎缺陷处理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安全生产需要需要,招标人贵州清水江水电有限公司三板溪水力发电厂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 招标范围
溢洪道尾坎缺陷处理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溢洪道尾坎淘刷段钢筋混凝土浇筑;
2、溢洪道护坦整体钢筋混凝土浇筑;
3、溢洪道尾坎淘刷段及护坦整体钢筋锚固;
4、尾坎左岸护坡坡脚冲坑钢筋混凝土回填。
完成上述工作的所有人工、消耗性和周转性材料、技术服务机具及措施等相关工作均含在本招标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三、 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 资质等级: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三) 施工业绩:近三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类似的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四) 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2年~2014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 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六) 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持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五年内负责过类似于本工程的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七) 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并至少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八) 其它:
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五、 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一) 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等】被曝光为失信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四)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六)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期要求
招标项目总工期: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30日。
招标文件出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5年10月 27日至11月2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出售。招标文件接受面售和网售两种方式。
(一) 面售
投标人须派人持以下证件前来购买:
1. 本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 网售
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投标人如下购买信息:
1. 投标人名称;
2. 本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
4.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5. 招标文件购买款汇款回单(汇款单上需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人确认招标文件购买款到帐后向投标人指定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版可在投标时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三) 标书购买费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无论中标与否,此费用一律不退。
网售形式购买的,如需邮寄纸质文件,由投标人在收取招标文件时向快递公司支付邮寄费用。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上午9点,请在此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2015年11月18日上午9点在指定地点开标。开标前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会员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等。
联 系 人 :王 帆
手 机:1326 9139 778
电 话:010-8862 2012
传 真:010-8862 2012
邮 箱: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