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明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厂区绿化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柘汪临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用于本工程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标段进行。
受委托负责本工程项目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江苏天明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厂区绿化土方工程;
2、工程地点:赣榆区柘汪镇;
3、招标规模:绿化土约为5万方;
4、计划工期:15日历天;
5、招标内容:绿化土工程施工(绿化土回填、场地整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报名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申请人资质:。
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投标人自身需具有本次招标要求所需要的土源。
三、其它要求:
(一)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及苏建招【2009】140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缴责任。
经办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个人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个人证件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盖的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5年10月27日至 2015 年10月28日
联系事宜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