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就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装置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对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总装机规模为四炉三机(即1×130t/h+3×75 t/h +2×C15MW+B7.5MW)。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根据最新的国家废气排放标准,拟对1×130t/h+2×75 t/h共三台锅炉进行脱硝改造。以实现达到《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目标,即NOx<100mg/ Nm3(以NO2计,干基,6%O2)
2.2项目实施地点: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内。
2.3招标范围、主要技术参数:
2.3.1招标范围:脱硝改造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承包内容包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土建,承担招标方脱硝及除尘改造工程总体院设计职责。同时承担三台布袋除尘器的工程师站建设(包括采购、安装、组态、调试等)任务。还包括脱硝及除尘工程整体完工并完成项目72小时的连续试运行,同时承担人员培训及为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维护、更换,质保期一年和为期二年的运行维护技术保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2.3.2项目招标装置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工期
1
(1×130t/h+2×75 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装置
排放:NOx<100mg/Nm3
以NO2计,干基,6%O2
脱硝工程要求于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72小时连续试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国家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具有采用SNCR或SNCR+其他脱硝工艺的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脱硝项目业绩(业绩规模要求:循环流化床锅炉规模不小于130t/h),项目业绩的锅炉数量两台及以上。
备注:
1)资格评审所涉及的证件资料投标人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原件,且将复印件编入技术标中,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 证书、业绩合同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3日至2014年9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10月13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必须先在我中心网站注册为会员并获取了密匙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投标工作,详情咨询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张 杰
电 话: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mail: zj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