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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续)磨煤机与除渣系统招标公告

2015-10-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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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续)磨煤机与除渣系统招标公告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续)磨煤机与除渣系统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

对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续)的磨煤机与除渣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

第一批辅机设备(续)

序号

招标编号

名称

数量

1

CHDT461/13-FJ-0208

磨煤机

12台套

2

CHDT351/11-FJ-0209

除渣系统

2台套

备注:以上设备台套数量仅为参考,以招标技术规范书所列数量为准。

五、工程概况

1.1.1 项目名称: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

1.1.2 项目法人: 新疆华电西黑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3 本期容量: 本期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1.1.4 机组类型: 2×660MW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1.1.5 电厂厂址: 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开发区西黑山工业园。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设备生产商应具有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必备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条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提供使用厂家的联系方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600MW超(超)临界及以上等级机组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进口设备标段外,其它标段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同一原装进口产品仅接受一家国内代理商的投标;

11、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及国家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3、投标人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14、以上为一辅招标设备通用的资质要求,以下为一辅招标设备其他特殊要求:

序号

标段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投标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1

磨煤机

12台套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投标方所选用的磨煤机型号,在国内600MW级及以上燃煤机组(采用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中,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必须有6个整套机组磨煤机的实际投运业绩,并证明设备安全可靠。

2

除渣系统

2台套

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近五年内投标人应具有2台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厂除渣系统国内安全运行业绩。

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1月2日 16:00截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5年10月26日10:00至11月2日 16:00。

2、标书发售地点: 注册会员(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公司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

新疆华电昌吉英格玛煤电一体化坑口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

第一批辅机设备(续)标书售价

序号

招标编号

名称

标书费(人民币 元)

1

CHDT461/13-FJ-0208

磨煤机

3000

2

CHDT351/11-FJ-0209

除渣系统

3000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

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2015年11月 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开标地点: 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回函:请投标单位在2015年11月2日 16:00之前以我单位寄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确认,回函中内容请务必填全:

9、备注说明:请在购标截止时间前将购标电汇底单复印件(附于投标回函上)发送电子邮件至(请一定注明汇款单位、项目及标段名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郑工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郑工 13810351893

电话:010-53100745 51523703

邮箱:dlztb414@163.com

微信号:dlzbzzb

 
关键词: 第一 工程 设备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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