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梅半岛项目32#地块临时配变电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5-10-26
投资金额:48万元
所属地区:海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梅半岛项目已由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万发改审批备[2014]4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总投资289671.7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石梅半岛项目32#地块临时配变电安装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万宁市兴隆旅游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石梅半岛项目32#地块临时配变电安装工程,新建高压架空线路长840米,采用JKLYJ-10/70型绝缘铝绞线。新立电杆共 17基,其中12米电杆15基,10米电杆2基。新装变压器台架两座,新上315KVA变压器1台、400KVA变压器1台。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 单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约48万元。
2.3、计划工期:2015年11月25日至2015年12月15日。
2.4、招标范围:建设单位发布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原送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如许可证发证机关为非国家能源 局南方监管局的承装电力设施企业需提供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跨区域作业备案凭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电力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名,从事电力设施安装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 电力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 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的证明材料(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11-16上午9:30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5-11-12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支票或电汇或网银。
6.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程 伟
电 话:18255142925
邮 箱:china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