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真空清扫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青海
青海西宁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青海西宁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3]1929号)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真空清扫车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申请人提出报名申请。
1.项目概况和资格要求:
1.1项目概况:
拟建青海西宁热电2×350MW超临界间接空冷机组,拟建厂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一期工程建设2×35万千瓦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采用烟风系统单系列布置。
1.2申请人资格最低要求
1.2.1申请人应具有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1.2.2申请人近三年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3个项目的业绩。
1.3申请人基本资格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1.3.2申请人具有与投标项目相适应的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1.3.3申请人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产品生产、供货和运行业绩;申请人应具备按照招标要求短期内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1.3.4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1.3.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3.6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1.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1.3.8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1.3.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1.3.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1.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3.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进行投标。
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2.3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5年10月23日9:00起至2015年10月27日17:00止,登陆网站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附表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等】;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2.4.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
2.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2.4.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4.4同时投报多个标段时,请分标段分别办理标书费手续。
2.4.6招标文件费:1061元/标段。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郑工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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