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磨煤机(12台)动态分离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磨煤机(12台)动态分离器改造工程
招标编号:CWEME-15DTP-J086 k
招 标 人: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m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类型:工程、货物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能源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受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磨煤机(12台)动态分离器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介: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锅炉采用墙式对冲燃烧方式,中速磨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炉配6台上海重型机器厂制造的HP1003型中速磨煤机,目前燃用现有煤种单台磨煤机最大出力约为50t/h。
#1机组计划于2016年4月、#2机组计划于2016年9月进行机组综合节能升级改造,改造后机组将增容至630MW,燃用现有煤种改造动态分离器后单台磨煤机磨损后期保证出力需达到55.11t/h。
现场施工时间满足机组检修总体计划进度安排,施工工期40日以内(具体时间以我公司机组检修安排为准)。
二、招标范围:
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磨煤机(12台)动态分离器改造工程,本次改造采用总承包(EPC)方式。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改造项目整体设计、设备(包含附属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含对原有设备拆除及改动)、冷热态试验、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配合、进行方案优化工作和最终交付生产等。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三、资质、资信、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
3.2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必须是机械制造厂家。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3投标人应为动态分离器专业生产厂家或HP中速磨煤机生产厂家,同时具有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HP型中速磨煤机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的能力及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且投标人需具有火电安装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投标方必须具备磨煤机动态分离器研发资质;投标人拥有HP磨机相同技术来源的动态分离器;或有可靠的技术来源,能证明其技术确保改造后磨机性能达到要求。(按照技术来源提供现有静态分离器磨机出力计算过程,并提供改造后设备的出力计算过程)。
3.6投标方至少具有 HP型磨煤机动态分离器改造24台(套)及以上成功改造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等,具备良好的运行效果,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设备质量问题,并提供证明人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3.7本 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规转包分包、严重违约行为;未因所提供的同类投标产品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 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近三年,在国内投标产品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退货或批量退货(指同一合 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须联系我方。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注:项目详细情况须联系我方办理相关会员注册事宜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斌 吴女士
手机:13381427958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