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500万元
所属地区:辽宁
受业主方的委托,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装饰工程。
二、建设单位: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三、建设地点:瓦房店市岗店办事处钻石街199-2号、199-3号、199-4号。
四、工程概况: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装饰工程,建筑面积2507平方米,地上三层。
五、工期:60个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投资额500万元。
七、招标范围: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装饰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八、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近3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具有银行装修工程业绩,且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近3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具有银行装修工程业绩,近3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在建工程。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单位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单位。
7、申请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一年期及以上)。
8、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要求: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及项目经理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单位提供)、代表人个人证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 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有效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一年期及以上))及授权委托人个人证件以及上 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9、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公休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