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民用机场项目天然气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承德民用机场项目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民航华北函【2013】226号文《关于河北承德民用机场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批复初设报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3】22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承德机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省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39%、省财政资金33%、市财政资金28%,招标人为承德机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BCT-15141785
2.2工程名称:河北承德民用机场项目天然气工程
2.3工程规模:机场飞行区等级4C,站坪机位4个,新建4996.1平方米的航站楼、7278平方米的停车场、1785.3平方米的综合办公楼、1座塔台和816.38平方米的航管楼;配套建设通信、导航、气象、供电、供水、供油、供热、消防救援等辅助生产设施。可起降包括CRJ200、B737/300/700/800、A319/320等系列机型。
2.4建设地点:承德市东北部小梁后,距离市中心直线距离19.5公里,与承赤高速互通。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12月30日。
2.6招标范围:天然气工程,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0日至2015年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须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原件)
(2)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3) 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均可)、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近三年无违法行贿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9时00分,地点为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