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珞璜电厂三期机组供热改造工程厂内供热改造部分设计资格预审公告
一、工程概况
华能珞璜电厂位于重庆市西南方向的江津区珞璜镇,地处长江右岸,珞璜镇以东,距离重庆市中心区35km。总装机容量为264万千瓦时。一、二期 工程先后成套引进法国ALSTHOM公司4台单机容量360MW亚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分别于1992年2月和1998年12月建成投产;三期安装 2×600MW国产亚临界燃煤发电机组,#5机组于2006年12月建成投运, #6机组于2007年02月建成投运。
本项目拟对电厂三期#5、#6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并增加一二期辅助蒸汽作为补充供热汽源及应急供热汽源,#5、#6机组抽汽源为冷段再热蒸汽,#5、#6机组改造后具备单机最大抽汽75t/h的能力。
(1)本设计利用#5、#6机组冷段再热蒸汽管抽汽,采用两台容量为75t/h的减温减压器,近现期采用减温减压器一运一备的供热模式。减温减压器的汽源由锅炉冷段再热蒸汽提供,减温水来自该单元机组给水泵中抽出口再热器减温水。
(2)抽汽经减温减压器后汇集至集汽联箱,将三期#5、#6机组锅炉连排、定排、吹灰疏水等可回收的汽水回收至集汽联箱。
(3)将一二期机组辅助蒸汽作为补充供热汽源及应急供热汽源,接至厂内集汽联箱,补充供热汽源管道设计供汽量为25t/h。
(4)根据三期#5、#6机组锅炉再热器实际情况,对再热器进行相应改造,以保证机组安全。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内容包括电厂厂内机组至三期扩建端集汽联箱出口处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目前和近三年均无涉及经济诉讼。
3.3必须具有市政行业(包含热力工程)专业甲级或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及以上资质。
3.5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同类型厂内供热改造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近3年具有类似供热改造设计业绩。
3.6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且完成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厂内供热工程的设计。
3.7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8申请人近三年内应无因设计问题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并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材料。
3.9申请人不能作为其他申请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申请。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且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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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京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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