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供电有限公司2016年安保服务委托公开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5-11-09
投资金额:52万元
所属地区:云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庆供电有限公司2016年 安保服务委托公开招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 管理办法》《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 为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鹤庆供电有限公司
2.2安保服务委托的范围:公司办公调度大楼、云鹤供电所办公楼区域、35kV辛屯变电站、35kV金墩变电站、35kV新泉变电站、35kV草海变电站、35kV中江变电站、35kV朵美变电站、35kV观音桥变电站、35kV六合变电站、客户服务中心南大街营业室、辛屯供电所。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2.4 服务期限:2016年 01月01日时起至 2016年 12月31 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招标人以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本公告其它内容、并响应招标、愿意参加投标的法人均可参加:
1)谈判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主营范围需包含保安服务 项。
2)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备案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员(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者在购买标书时以书面形式递交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地址、账号、税号、联系人及电话),在中标结果公布后,未中标投标者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将一次性退还至投标者提供的账号。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原件,招标文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
(2)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3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或光盘、书面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上午09时30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