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经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经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设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地区如意西路以东、西七路以南、西八路以北。
2.2规模:建设总用地面积120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7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19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836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刀墙结构,地上11层、地下2层,建筑总高度约45米。
2.3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
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系统、暖通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和室外道路管网等配套设施等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具有10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以取得注册证书时间为准);
3.4、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备至少两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2012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具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设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单体工程设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以重复。
3.5 、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
3.7 、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9日至2015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报名。
现场报名时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
4.1.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可重复);
4.1.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6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
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