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厂区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垫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13】9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招标人为重庆碧水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污水处理项目概况:
垫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为扩建污水处理厂,厂区位于垫江县桂溪镇石岭社区三、八社。扩建污水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采用改良型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本建安工程费约为: 1500 万元
(2)本次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技术标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包括的所有土建及安装工作内容。主要为: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边坡及挡墙、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环境绿化工程、围墙、厂区管网工程、消防设施安装、厂区安装工程。
①厂区土建工程:土石方、构(建)筑物土建、边坡及挡墙、厂区道路、装修、环境绿化工程、围墙、厂区管网沟槽开挖及回填等;
②厂区安装工程:工艺设备、电气设备的安装及二次转运(不含设备采购,高压系统设备除外),设备单机调试及72小时联动调试。给排水、室内外照明(含路灯)、配电工程、防雷接地、室内外消防、安装工程的支架、供全厂用电的电线电缆、管材、安装施工需要的辅材、配件、螺栓、配管等、厂区管网以及其他与土建配合的安装工程(设备基础、预埋件、预留管、防水套管、预留孔洞、各类井、电缆沟及支架等)等。其中厂区管网指厂区的污水管、污泥管、加氯加药管、给水管、雨水管、回用水管及风管等。
自控、仪表、加氯加药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③送配电工程:
外线部分:施工用电及生产运行用电的电缆、电力走廊(含电缆沟、开挖、回填等)、配管、电力井、电杆及相关内容的安装、采购、调试。
供电设备部分:施工用电及生产运行用电的变压器、高压柜、发电机等相关设备的安装、采购、调试。
注:本工程所有材料和设备(除招标人指定不需要中标人采购的设备外)全部由承包人采购。
本次招标不含的设备采购仅指“垫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备采购技术规范”中包含的设备。
(3)工期要求:计划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进场,进场后360个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近三年内(2012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有完成处理规模为1.5万吨/日及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土建及安装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业绩至少一个。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6日起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当场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在指定的位置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间应在2015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前(北京时间),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参加,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联系【刘经理】办理相关入网手续,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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