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LZZQ-7标段自购物资(钢材、水泥、减水剂、粉煤灰、钢绞线、声测管、锚具)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连镇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组织连云港至镇江铁路LZZQ-7标段项目部对需用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5)《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5〕445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LZZQ-7标段工程项目概况。
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LZZQ-7标段起迄里程为:DK229+248.61-DK245+291.17,标段全长16.043正线公里。本项目开工日期:2015年9月8日至2018年8月8日。总工期1064日历天(35个月),跨宁启铁路特大桥(不含箱梁预制架设)计划16个月内完成;箱梁架设15.7个月。项目总投资约25个亿。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4资金来源
铁路建设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件1);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3.4 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发售(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2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5年 10 月 15 日至2015年 10 月 22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国电招标网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斌 吴女士
手机:13381427958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