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供电工程66/10kV总降压站工程(一标段)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1.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已由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航东北局函﹝2015﹞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局、地方政府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供电工程66/10kV总降压站工程(一标段)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供电工程66/10kV总降压站工程(一标段)设备采购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内指定地点。
2.3招标范围:66/10KV-25MVA三相双绕组电力变压器、10KV消弧线圈接地变成套装置。
2.4 交货期要求:暂定为2015年11月30日前,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资格的独立法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2投标人必须为本次招标变压器的制造商(以下称“合格制造商”)或经合格制造商就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合格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性的产品代理授权书,若同一合格制造商向多个代理商提供了授权,以投标登记时间先后为准。
3.3变压器生产制造商,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且通过国家ISO9001认证。
3.4投标产品需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投标承诺(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向经销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变压器生产制造商ISO9001(原件及复印件)、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斌 吴女士
手机:13381427958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