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路局沈阳车辆段大连客整所新建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项目基本情况
《关于组织开展大连客整所设备采购的委托》
2. 招标采购依据
1.《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沈铁物资〔2012〕525号);
2.《沈阳铁路局物资招标投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沈铁物资〔2013〕21号);
3.《沈阳铁路局物资管理公开采购补充规定》(沈铁物资〔2013〕228号);
4.《关于物资公开采购的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物供〔2014〕7号);
5.《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4]332号)。
3.资金来源:
大连客整所建设资金。
4.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种类、数量、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投标人须具有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技术审查,审查意见中注明符合新《制规》;
(4)投标人须具有投标设备中包含的计量部件必须提供计量部门的检验鉴定证书;
(5)投标人须提供同类产品近三年在国内至少三套三个单位的用户使用良好证明,用户联系人及电话,并需携带原件备查。
6.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30分(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不以包件售卖)300元,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包件,包件号以报名表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招标代理机构将留存备查;未报名包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对于报名成功却不准备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包件,必须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将扫描件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并电话确认收到,否则沈阳铁路局将对投标人进行不良信用评价。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标书款电汇凭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确认后获得招标文件电子版。如需纸质文件请联系项目经理获取。
8.递交《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5年11月4日上午8:00时-8:30分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递交文件请走投标人通道。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被授权人应持法人委托书)参加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9.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4日上午8:30分
联系人:王斌
手机:13381427958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