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SIE14043615
招标编码:CBL_20140922_167129122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隔爆型电动单轨吊车采购(招标编号:CSIE14043615)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名称 | 内 容 | 备注 |
设备名称 | 隔爆型电动单轨吊车 | |
规格型号 | 电动单轨吊车DDD8J | |
主要技术参数 |
配置长度:350m
额定牵引力:6KN
牵引电机功率:6KW
紧急制动力:20KN
电动葫芦:1.5KW
最大运行速度1m/min
限定速度:21m/min
爬坡能力:≤18°
额定载重能力:10t(0~8°时)
最大坡道时载重能力: 4.6t(18°时)
适用电压:1140/66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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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套 | |
数量 | 2 | |
交货时间 | 2014年10月30日 | |
交货地点 | 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提供设备防爆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5)具有近三年类似货物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提供合同原件;
6)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企业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副本)、防爆 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等原件)前来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单位因上述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购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标书款购标现场现金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09:00分,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登录后查看)。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