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招标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5年第三十四批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5年第三十四批次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WZCJ-2015-51
项目名称:2015年第三十四批次物资采购
一、招标概况
1、 招标范围:详见附件一
2、 交货地点: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所投标段同类产品生产或销售的业绩;
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必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能力;
6.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7.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投标人须提供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具有ISO9000系列认证或同等质量保证体系。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即日起投标人可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近五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五年)在省级及以上电网有销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必须与所投标段内容对应);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二)
除(3)投标报名表外以上资料均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报名时间:2015年 10月 15日至2015年 10月 19日(周六日不休息),每天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京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