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期桂平市新安水厂取水口迁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水利部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企业投资、银行贷款,项目招标已经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期桂平市新安水厂取水口迁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期桂平市新安水厂取水口迁建工程施工
2.2招标编号:DTX2015015
2.3 建设地点:广西桂平市
2.4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任务为防洪、航运、发电、补水压咸、灌溉等综合利用。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约为357亿元,总工期9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桂平市新安水厂取水口迁建工程主要建筑物由浮船式泵站、泵房、输水管道和新建管理道路等组成。泵站取水规模为1.55m3/s,安装4台水泵机组(3用1备);输水管道设计输水流量1.55m3/s,管径1.2m,全长约9.04km;新建管理道路1.51km等。
2.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浮船式泵站、泵房、输水管道和管理道路的土建施工,以及相关材料和设备采购、安装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6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6年7月22日,总工期为24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3业绩要求:
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包含以下工程的项目之一:
(1)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且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取水泵站或输水管道工程;
(2)输水管道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
注:以上业绩要求为国内项目。须提供施工承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5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若中标,应专职于本项目。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注:类似工程是指3.3业绩要求中(1)~(2)项所列业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不符合上述3.1~3.7款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5.1报名及获取文件时间
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5.4费用及支付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整(?2000.00,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8日10时整。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9时整。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及答疑以传真形式进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京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