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2014年度农村沼气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5-095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农牧厅以青农函【2015】3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农业生态环境与可再生能源指导站,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配套设施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各县能源站;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沼气灶具(包括净化器、管道及管件);
二标段:四轮抽渣设备2立方米、0.5立方米;
三标段:便携式甲烷测定仪及便携式酸碱测定仪;
四标段:维修工具(维护站工具)。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备相关货物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符合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公告》目录的生产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备相关货物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四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商,须具备相关货物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17、18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京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