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招标汾阳市国峰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地下管网及电气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汾阳市国峰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地下管网及电气改造工程,招标方为汾阳市国峰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汾阳市国峰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地下管网及电气改造工程
工程规模:总占地57.4亩,一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日,总设计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工程地点:山西省汾阳市建昌村
招标编号:hp1506gf169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5年11月30日
招标范围:地下管网及电气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2011年至今至少具有3项类似业绩;
3.3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场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其离开和撤换须征得招标方的同意;具有地方协调经验和能力。
3.4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力及施工机械能够满足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工期需要。
3.6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违法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应资格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相应的业绩证明原件(合同)、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章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京
电话:010-56020036
E_mail:zx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