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一看守所新建日处理污水能力为200m3/d污水处理站招标公告
招标人:邯郸市公安局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CT-15251681
1. 招标条件
邯郸市第一看守所迁建项目污水处理站工程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投资〔2013〕4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邯郸市公安局,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污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邯郸市第一看守所新建日处理污水能力为200m3/d污水处理站
2.2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资金概算:约9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安(B)本,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0月12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日除 外),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份(逐页加盖公章)报名 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以上全部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参加开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时间10年,如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0年,从公司成立之日起查询),否 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