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环境监测站委托,就环境监测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环境监测设备购置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287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365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8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5年10月9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
河南安恒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第1标段:有机物监测设备)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706800.00元,地址: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72号3号楼20层86号
河南省捷铭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第2标段:废气监测设备)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599600.00元,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花路59号
武汉怡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第3标段:环境空气监测设备)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518000.00元,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葛洲坝太阳城3-604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卜有康、许元奎、高光华、杜中群、靳朝喜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洛阳市九都东路328
联系人及电话:靳先生13783793040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379-69921027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