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设备采购
二、所属行业:环保固废处理
三、所属地区:上海
四、日期:发布日期:2015/10/10 截止日期:2015/11/30
五、标讯内容:
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采购配套设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编号:2015--101号
七、招标机构:上海季明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八、项目地点:河南省
九、项目资金来源:上海季明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和上海季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两家家单位按一定比例出资共同兴建。
十、招标内容:
300t/d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计划#1生活垃圾处理线项目和年#2生活垃圾处理线项目于2015年底投产。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配套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设备情况一览表
1.双梁抓斗桥式起重机
2.大件垃圾破碎机
数量:2台
性能要求:具有优良的双轴液压驱动马达;保证破碎机的使用性能和运行周期;破碎机可在正向,反向转动时均可破碎物料;破碎量15吨/小时;应具有不可破碎物排料门;破碎机易损件的刀片等为易损件,在设计选型时,应考虑方便检修和更换。
3.磁选机数量:6台除铁器宜选用磁力≥900GS以上悬挂自卸式磁选机除铁器下侧带式输送机传动滚筒应包胶,防止滚筒被磁化而影响磁选效果。
4.除尘除臭系统:
数量:2套
性能要求:厂房采用负压除臭,除臭设备具备除尘除臭、异味控制、自动清洗消毒和灭蝇的功能,除尘除臭系统采用水浴化学处理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的气体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除尘除臭风机工作,风机采用变频控制(变频器品牌:ABB),除臭净化塔、风机机壳和叶轮、管道材质采用玻璃钢材质。
5.输送机输送带宜采用嵌复式尼龙输送带。垃圾输送时输送带粘带洒落物宜采用收集和自动清理装置;输送带头部宜采用弹簧清扫器,尾部滚筒带有滚筒清扫及空段清扫器,清扫器应便于拆卸清理和维护,清扫下的垃圾应自动落下,尽可能避免二次清理。
驱动滚筒,改向滚筒以及配件;
6.全自动塑料打包机
规格参数:数量:2台
型号:HPM160T
工作压力 160T
油缸主缸规格 直径299/1支 开门缸缸直径130/1支锁门缸159/1支
油泵流量 40升/分钟
电源 380V 50/60HZ(可按出口要求定制)
电机功率 37KW
进料口尺寸 (1500*800*700)mm
成品尺寸 (1200*800*700-1000)mm
打包能力 5-6T/H
成品重量 500-600KG
单次工作循环时间 35S 45S
捆包线数 5道 平行
油箱容积 1200L
机器穿线
捆扎方式 机器捆扎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需)且有效;
3.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设备的生产厂商或具有相关设备生产厂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制造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具备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测手段等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应是国家环保、机械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资格的、近三年内有1~2项工程供货及2年以上良好运行经验,并在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施的设备制造厂商,提供近三年内有独立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7.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0日~11月30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龙东大厦5385号203室
3.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2000元/套。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十三、购买方式
1.来人购买方式来人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到上述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如需)复印件;
(3)法人委托授权书;
(4)本人身份证。
2.电汇购买方式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我方指定汇款账号。汇款后,请尽快将如下资料传真(传真号码:021-38682976)至我方:上海季明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如需);
(3)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购买设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接收到传真后,我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者提供的邮箱。
3.快递方式
在上述发售时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入我方指定汇款账号。汇款后,请尽快将如下资料传真(传真号码:021-38682976)至我方:上海季明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如需);
(3)法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
(6)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购买设备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等信息。接收到传真后,我方将招标文件以档案袋装快递的形式发送至招标文件购买者提供的地址。
汇款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上海季明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龙东大厦5385号203室
账号:0334321004001678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
(三)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阳
电话:021-38682976
手机:15021755945
传真:021-38682976
E-mail:3056548486@qq.com
十四、截/开标时间、地点
截/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8日10: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