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宏伟光伏发电19.8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ITC-1511WS1540
招标编码:CBL_20151008_18025473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秦皇岛宏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9.8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ITC-1511WS1540
秦皇岛宏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宏伟青龙19.8MW光伏电站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宏伟青龙19.8MW光伏电站工程;
2、工程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七道河乡五道河村;
3、工程类型:电力工程;
4、工期要求:3个月,拟于2015年12月28日前并网发电;
5、工程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 2亿元人民币;
6、招标内容: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7、招标范围:电站内至35KV升压站出线端全部工程的光伏系统的采购和施工(EPC)/交 钥匙工程总承包;电站外至娄丈子变电站出线、外架、调试、通讯的送出电系统的采购和施工。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深化设计、供货、建筑、施工安装、检测 (含所有设备、材料的第三方检测费),综合楼、调试、试运行,系统的调试,生产准备,外线的施工、并网验收、(必须满足电网公司接网的各种要求,包含通信 资源占用费等),水土保持、消防验收、环保验收和售后服务以及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总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以及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达到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并最终并网发电为项目竣工验收具备条件;具体总承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其他同等级资质,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有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总承包或参与业绩;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建筑或机电安装专业一级建造师;
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五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 5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