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全厂用酸碱盐氨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4110677
投资金额:300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
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全厂用酸碱盐氨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 受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委托,对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全厂用
酸碱盐氨框架采购进
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人动力站、除盐水站、污水处理单元及其他装置生产所需的酸类、
碱类、盐类化工原
料。具体品种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书”。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
实际情况,对各类
酸碱盐氨(采购范围内)进行各品种综合单价报价,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生
产、包装、运输等费
用;所报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
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3)每个项目确定两名中标人,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综合
单价为准作为最终
合同签订价格的最高限价记入《框架协议》。
(4)招标人每月向其中标商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
货及时性、货物及
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本项目实行分批供货,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
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
标商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4. 交货地点:供货方送货到招标人的指定的仓储地点,并满足接卸条件。
5. 交货时间:具体要求按照框架协议约定执行。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提供良好履约记录、
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
要求的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册资
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
法规;
(3) 投标人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
不得同时投标;母公
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全资
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
投标人公章);
(6) 投标人近五年(2009年至今)至少具有规模炼油化工项目酸碱盐氨的供
货业绩,年销售金额
累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7) 招标人具有储存碱类、盐类化工原料的仓储能力;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 (1)-(8)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7.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2014年9月19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
文件,每套招标文
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0月9日上午9: 3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 杰
电 话: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mail: zj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