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安阳县洪河屯乡生态农业大棚棚顶2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1.2建设地点:安阳县洪河屯乡营房村西
1.3项目概况:本工程总装机容量为20MWp,推荐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本工程电池组件选用260Wp多晶硅电池组件76956块。所发电量通过逆变升压,并入安丰变电站。
本工程电池组件安装在农业大棚棚顶,根据整个园区规划,食用菌、养殖大棚共135座,均为全棚。光伏组件方阵采用固定式安装。
2、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站内工程勘察设计、基建管理及验厂;设备(BOS设备)、组件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站内工程及外送线路施工准备与施工建设;送出线路工程的设计及建设费用、对方间隔的建设改造费用;设备安装与调试;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安评、电网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生产移交;电站性能试验;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内容。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3、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如下资质、业绩之一:
a.电力行业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微网设计业绩或20MW级以上的光伏电站总包业绩;
b.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微网总体调试经验。
(2)具有完善的ISO9001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
(4)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方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能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与纸质版有差异,以纸质版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1)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 2015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8、开标时间:2015年 10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电话:1591051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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