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永桥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庐江双墩、莫庄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安徽省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G2015-08-0908
招标项目名称 庐江双墩、莫庄2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电子招标线上项目 √是 □否
报名时间 于2015年 9 月 23 日至2015年 9 月 29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业主) 庐江永桥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 标 人 庐江永桥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文号 合肥市发改备【2015】 130号、131号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40MW 结构类型 /
建设地点 庐江县汤池镇双墩村 计划工期 每个标段均为120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 总投资约38474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21237万元,第二标段约17237万元。
标段划分 共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投一个标段,也可同时投两个标段。可同时中标两个标段。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庐江县汤池镇双墩村,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双墩段,建设20MWp分布式发电系统,光伏组件选用260Wp多晶硅电池组件,选用500kW逆变器。光伏电站分池塘区和地面区,池塘内装机容量为2.86MW,地面装机容量为17.14MW,地面部分光伏阵列之间布置农业大棚;池塘内,光伏阵列之间留有3m宽检修运输通道,供船只通行;配套建设电气综合楼、主控楼、生活楼、逆变升压平台集中布置在就地。项目建成后,形成总装机容量为20MWp光伏发电能力,年均发电量约2071.1万kWh。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
第二标段,莫庄段,建设20MWp分布式发电系统,光伏组件选用260Wp多晶硅电池组件,选用500kW逆变器。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20MW,部分光伏阵列之间建设农业大棚,其余地面光伏组件抬升至距地面 0.5m。配套电气综合楼、主控楼(与双墩段共用,本标段无须建设)、生活楼(与双墩段共用,本标段无须建设)、逆变升压平台集中布置在就地。项目建成后,形成总装机容量为20MWp光伏发电能力,年均发电量约2071.1万kWh。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
招标范围 每个标段招标范围:
全部工程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规划、勘察(含地形测量)。
(2)项目各系统和配套工程设计。
(3)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采购,所有设备仓储、接卸货(二次倒运,如果有)、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试运行、预验收、达产达标考核等。
(4)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5)项目建设期工程保险和劳动保险。
(6)环保、水保、消防、防雷、电网等所有的专题报告的编制、审批;环评、水保施工期监测;验收所需的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和审批。
(7)负责按发包人的要求组织工程验收并负责相关费用。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消防、防雷、质监、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网安评、计量系统、当地电力公司送电前的验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程档案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投标人数量 是否限制投标人数量 □是 每标段拟选不超过 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否
资格审查方式说明 资格后审;未在中国采招信息网(www.zbxx.com.cn)注册投标会员的单位,注册会员。
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有:
(1)国内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注:中标人不得将本企业资质范围内的合同工程项目分包。其余情况如有分包,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且分包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下规定:
(1)勘察设计进行分包的,分包人应具有国内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的,分包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和承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3)房屋建筑工程分包的,分包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其他项目施工分包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投标人其它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近三年承建过10MW及以上类似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标准认证证书;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外地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或进肥备案证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承担过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或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完成过至少1项光伏发电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分包的,按分包人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进行评定。
3、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完成过至少1项光伏发电项目业绩。如主体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分包的,按分包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进行评定。
4、 安全员:配备至少1人,具有安全工作的经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如主体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分包的,按分包人拟投入的安全员进行评定。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除不在本企业资质范围内的分包外)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须明确以安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报名资料 1、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能体现金额、装机容量等信息的合同等有效证明资料;
5、符合招标公告中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执业、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企业出具当前无质量、安全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或取消投标的处罚情况的承诺书。
7、投标人自行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企业获奖证书等)。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制定目录装订成册,报名时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齐全者或不能证明者或未提交原件查验者不予接受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