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项目第八批辅机节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2-1540T2480135
招标编码:CBL_20150923_17779715
开标时间:2015-10-20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项目第八批辅机节能设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612-1540T2480135
日期:2015年9月23日
1.受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下列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是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一期工程,厂址位于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厂址距陆丰市约40km,西距湖东镇约5.5km,东北距甲子镇约8km,南面面海。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0612-1540T2480135/01 |
500kv断路器保护、T区保护 |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0612-1540T2480135/02 |
500kv母差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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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1540T2480135/03 |
胶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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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1540T2480135/04 |
采制样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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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1540T2480135/05 |
全厂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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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1540T2480135/06 |
门禁系统 |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商务条件》和第三卷《技术规范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是与所投子包类似设备的制造厂商,或者是经所投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非设备制造商的投标人必须提供该货物制造商的授权书。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5年9月23日起至2015年10月19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带备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领取(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并经 审核备案后正式发放招标文件。外地的供应商可先将相关资料扫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将相关资料邮寄到招标代理机构处。经备案后的供应商方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
(2)拟投标子包同类业绩证明资料一个;
(3)其他证明供应商满足“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文件
(4)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子包价格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