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G-AQ-2015-421AQZB-2015-0518
项目名称: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化验分析设备采购
采购人: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集中采购机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连续流动分析仪器、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等(详见附件)
包别划分:一个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伍仟贰佰元整(¥1175200.00元)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项目地点:安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交货、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3、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国有产权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冬青,电话:0556-5991160,传真:0556-5991163
备注: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2、报名获取了项目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书面弃标通知的,将记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示。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