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鲁街基风光同场30MWP太阳能光伏项目一期9MWP项目设备及土建安装招标公告
受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华电开鲁街基光伏一期9MWP项目设备及土建安装等4个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街基风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
招标标段名称 |
工作范围(内容) |
标书售书 (元/份) |
备注 |
CHDT054/15-CL-0101 |
光伏支架标段 |
光伏支架 |
810 |
|
CHDT054/15-CL-0102 |
逆变器(含直流柜)标段 |
逆变器(含直流柜) |
820 |
|
CHDT054/15-CL-0103 |
土建工程标段 |
光伏区土建工程(含升压站土建、光伏基础、场区工程量及全场道路) |
2300 |
|
CHDT054/15-CL-0104 |
升压站安装工程标段 |
升压站、光伏区及集电线路安装工程 |
2400 |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光伏支架标段
(1)投标人应具体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3)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近3(2012-2014年)至少有5个及以上20MW光伏电站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2、逆变器(含直流柜)标段:
(1)投标人应具体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近3年(2012-2014年)至少有5个及以上20MW光伏电站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3、土建工程标段、升压站安装工程标段:
(1)须具有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之一的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同类型工程的施工经验,从事过进行工程的施工工作,要求有同类型工程施工业绩;标段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备近3年(2012-2014年)独立承担过3个及以上20MW及以上同类型光伏工程并有2个投
(4)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
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同时,在合同授予前招标人将组织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进行面试,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使用合格的项目经理。
2、公告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8日17:00。
3、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