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8-154006ZXY226
招标编码:CBL_20150921_17716736
开标时间:2015-10-10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招标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桩基工程(招标编号:0708-154006ZXY22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为此,招标代理人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工程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门第岭埔;
1.2工程规模:总规模处理生活垃圾1200t/d,年处理量43.8万吨,配置3×400t/d机械炉排炉+2×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桩基工程,承包人自行负责大型机械的进出场,具体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投标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2010年7月至2015年7月期间,投标人应具有2个及以上10000米以上预应力管桩工程完工或在建业绩;(证明文件:业绩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体现业绩时间、10000米以上预应力管桩等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3.5.1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工作三个月以上;
3.5.2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3.5.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4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社保局出具的2015年6月至8月份社保缴费清单、《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拟投入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4.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捌佰圆整)人民币,售后不退。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