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达茂巴音2号风电场200MW工程铠装直埋光缆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921_17729695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受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包头达茂巴音2号风电场200MW工程铠装直埋光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包头达茂巴音2号风电场200MW工程经发改能源[2012]3045号、包发改能源函[2014]47号文件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铠装直埋光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内蒙古包头达茂巴音2号风电场200MW工程场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风电场总占地范围约62km2,场区内植被稀疏,大部分为荒漠草原;场址周围地势延绵起伏,平均海拔高度约为1600m。风电场的建设对当地农牧业生产没有任何影响。而且风电场的建设可提高地区供电的稳定性,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招标内容
铠装直埋光缆(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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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数量 |
付款 方式 |
标书费(元) |
计划供货时间 |
1 |
铠装直埋光缆 |
见技术规范 |
1:8:1 |
300 |
2015年11月10日前全部到货 |
四、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投标人应具备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5、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业绩,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1日至2015年9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在(呼和浩特市)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此项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
(3)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类似业绩合同;
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