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土建施工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1500070378C
招标编码:CBL_20150918_17673242
开标时间:2015-10-09
所属行业: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00万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山东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土建施工分包
招标编号:G1500070378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郓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土建施工分包,招标人为重庆三峰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国有投资,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山东省郓城县张营镇二十里铺村西北约1000米
2.2施工内容:
2.2.1新建建、构筑物:1、2#调节池,1、2#UASB池,1、2#中间池,一级1、2#硝化池,二级1、2#硝化池,一级1、2#反硝化池,二级1、2#反硝化池,1、2、3#泵房, 污泥浓缩池,集水井,脱水机房,风机房,配电室,膜处理间,库房,药品间,中控室,化验室,分析室,超滤清夜池,浓液回喷池,清水回用池,设备基础及电缆沟等;
2.2.2建筑物的装饰装修;构筑物的防雷接地;现场多余土外运;区域内雨排水;其他安排的零星项目等;
2.2.3工程范围内的设备材料、建构筑物结构看守至工程移交。
具体施工内容以设计图纸为准。
2.3进场时间要求:2015年10月14日土建队伍及机具进场(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暂定90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保证期:执行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2业绩要求
提供1个污水处理项目设备土建工程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项目经理应具有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至少有3年的项目管理经验。
3.4其他要求
3.4.1技术负责人
(1)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至少有3年的项目技术管理经验。
3.4.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预算员不少于 1 人,施工员不少于 3 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2015年9月18日起至至2015年9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接受邮寄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