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莱芜高庄20MW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安装施工及设备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5-09-6003
华能莱芜高庄20MW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安装施工及设备采购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莱芜高庄20MW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安装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华能莱芜高庄20MW太阳能并网发电项目安装施工及设备采购
1.2.招标范围:
标段号 |
名称 |
招标内容 |
---|---|---|
2 |
光伏组件 |
光伏组件 |
3 |
图像监控和火灾报警系统 |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1.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0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申请人资格条件:
标段号 名称 申请人相关资格要求
2 光伏组件 1.申请人注册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以上,在国内具有五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设备三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业绩,累计装机容量3GWp及以上,年生产能力1GWp及以上;通过CE、TUV、UL等相关国际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 图像监控和火灾报警系统 1.近三年内,投标货物应用于同类或相似工程10个工程以上
2.申请人需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媒介:本次公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本项目 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网站 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 操作手册。
4.3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5年9月18日8:30起至2015年9月22日17:00止,登陆 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结束 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核查,核查原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最终确定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审核合格后,申 请人可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