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风电场和兴城风电场风机自动灭火装置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F-SYSL-2015091601
招标编码:CBL_20150916_17610100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人: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受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风电开发锦州分公司和国电兴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风电机组自动灭火装置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招标人: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凌海风电场和兴城风电场风机自动灭火装置安装
工程地址及规模:
1、项目地点在凌海风电场,位于辽宁省锦州市凌海风电场,本次为凌海风场91台华锐1.5MW风机安装自动灭火装置。
2、项目地点在兴城风电场,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风电场,本次为兴城风场52台华锐1.5MW风机安装自动灭火装置。
资金来源:技改资金
招标范围:
凌海风电场和兴城风电场风机自动灭火装置安装项目共需为143台风力发电机安装自动灭火装置,详见招标技术规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报价划分 |
项目名称 |
对应风电场合同签订方 |
凌海风电场 |
风机自动灭火装置安装 |
国电和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风电开发锦州分公司 |
兴城风电场 |
风机自动灭火装置安装 |
国电兴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注:本招标文件为两个风电场的打捆招标,故需投标人根据风电场进行单独报价,以便根据各风电场的价格对应签订合同。
在“开标一览表”中须填写两个风电场报价的合计后总价(即:投标报价)。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200万元及以上;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风电机组自动灭火装置安装至少200台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范围页、盖章签字页);
3. 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要求提供8名以上作业人员的登高作业证、电工证。
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企业近三年无经济诉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被国电集团、国电电力列入黑名单,且未在处罚期内。
报名及发售标书
请于2015年09月16日至2015年09月20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