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金山热电供热系统厂网一体化扩容增效节能改造项目【胶球清洗装置】招标公告
受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供热系统厂网一体化扩容增效节能改造项目胶球清洗装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内容及工程概况:
1、招标内容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数量 |
设备范围 |
1 |
胶球清洗装置 |
DDRDGS-SJ(JG)2015-010 |
2 |
胶球泵、收球网、装球室、控制设备及其他附件 |
2、项目概况:
本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适用于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供热系统厂网一体化扩容增效改造项目的热泵机组的余热水侧胶球清洗装置设备。本次招标范围为6台热泵机组所配套的2套胶球清洗装置。本规范书包括胶球清洗装置本体及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设备(材料)供应商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1)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2)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能力制造厂商。
(3)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
序号 标段名称 专业 业绩要求
1 胶球清洗装置 在2010年至2014年之间,至少具有3项及以上同类或同等级用于电厂凝汽器等上的胶球设备或材料供货业绩,且成功运行3年以上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其它行业不要填写。请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热网工程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的首页和签字页),提供近五年顾客反馈意见表,不少于3份。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1、媒体:
2、公告时间:2015年9月14日- 9月19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9月14日-9月19日下午16:00时。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