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中银铁路吴城提水35KV箱式变电站节能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50914_1754011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山西
招标人:吕梁市离石区水利水保局
太中银铁路吴城提水35KV箱式变电站节能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中银铁路吴城提水35KV箱式变电站工程已由山西省水利厅晋水规计函【2011】39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吕梁市离石区水利水保局,资金来源于铁路补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太中银铁路吴城提水35KV箱式变电站节能工程
建设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吴城镇
总 投 资:约363万元
招标编号:SXWC-2015-1084
招标内容:新建35KV变电站一座,架设35KV高压线路4.55K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监部门颁发的肆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原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4.2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项目经理);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6、安全生产许可证;7、基本开户许可证;8、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9、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0、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11、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原件)。
以上证件均查验原件后提交复印件,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壹式叁份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凯 玮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zx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