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能源电力
标讯类别: 物资
资金来源:本工程由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资本金20%,其余银行融资。
招标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内蒙古
1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华云新材料3×35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
1.2 标的名称:
招标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CWEME2015-BL-WZ011 |
起动/备用变压器 |
台 |
1 |
1.3 工程简介:华云新材料3×35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铝工业园区内,厂址东侧为包头天蒙石油有限公司油库及加通污水处理厂; 厂址南侧为纬四路、京包铁路及南绕城公路;厂址西侧为包铝热电厂一期工程厂区;厂址北侧为一期煤场、包头市鹿峰陶瓷有限公司、包头铝厂铁路专用线。本项目 在原一期2×330MW机组向东扩建,建设3×350MW超临界燃煤间冷供热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1.4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铝工业园区内
1.5 建设规模:3×350MW燃煤间冷超临界供热机组
1.6 招标人: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
1.7 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内容、规模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要求等)
招标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CWEME2015-BL-WZ011 |
起动/备用变压器 |
台 |
1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7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0各潜在投标人均可购买本次招标的全部标段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2.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标段名称:起动/备用变压器
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
认证证书
1、投标企业已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证书在有效期内。
2、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生产许可证
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物资设备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本次招标设备的资格和能力;
供货业绩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5年有10台(套)及以上投运设备,满五年成功运行的良好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运行业绩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5年有10台(套)及以上投运设备,满五年成功运行的良好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2 发售时间:2015年9 月11 日至2015年9 月 30 日。
3.3 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登陆完成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
3.4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报名通过后请按照网站的账号和金额电汇;标书费电汇必须以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以他公司名义代汇,并请在银 行汇款附言中注明所付标段的招标编号;电汇完成后请将电汇底单扫描件(jpg格式)上传到网上,然后拨打网站标书下载服务电话 开通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后不退。
3.5 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注册。本次招标后续工作 将在平台上进行。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开标通知(另行发出)
4.2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