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047/15
招标编码:CBL_20150908_17159984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受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湖北枣阳太平100MW光伏工程一期30MW光伏项目建安及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光伏支架 |
CHDT047/15-SG-0104 |
五、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的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100MW光伏发电,其中一期工程为30MW。建设地点:湖北省枣阳市境内。
六、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体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以上。
投标人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业绩要求:
设备标段要求:
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近3年至少有5个光伏电站同类设备供货业绩。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安排:
1、媒体:中国电力招标网()。
2、时间:2015年9月8日 -2015年9月14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2015年9月8日 -2015年9月14日17:00时。
2、标书发售地点: 未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登录网站注册。(已经是会员的不必再行注册),交纳标书费,以所 附的《投标回函》格式回函,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标书售价(元) |
光伏支架 |
CHDT047/15-SG-0104 |
1940 |
4、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