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河电站二次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和故障录波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电投四川电力有限公司
发包人:会东县星光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四川省清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会东县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的资本金和银行借款
项目进度计划:二次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全套设备到货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前;二次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现场施工、安装和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的5月30日。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01 |
HHNY-SC-2015036 |
可河电站二次系统节能改造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和故障录波设备采购 |
可河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和故障录波设备供货及现场调试,试验等技术服务。 |
100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能自主完成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组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工作,计算机监控系统不允许另行分包。
3,若投标人不能完成故障录波设备等本标要求的全部设备制造,可以采用向专业制造厂采购的方式完成,但必须提供供货方的制造业绩,型式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除110kV线路保护和故障录波外,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原则上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9、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贴牌等欺诈行为,或侵犯其它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的事件发生。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投标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1、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二)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01 |
可河电站二次系统改造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和故障录波设备采购 |
1.投标人近3年来应具有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和故障录波设备供货业绩(应不少于3个);提供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应不少于3个);并提供电站用户证明。 2.注册资本金达到3000万人民币或相当于3000万人民币的等值外币(按中国银行外汇牌价的折算价计算)。 |
四、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公告发布及报名截至日期:2015年9月2日~9日17:30时截止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日~10日8:30~11:30,14:30~17:30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开标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它
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原件(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同时附电子版pdf格式报名资料一份)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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