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13-156022052702
招标编码:CBL_20150831_171467697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上海
招标人: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受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所需的废水生物处理系统设计、勘察与系统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书编号:0613-156022052702
二、简要内容:
1.招标方: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2. 招标需求:
废水生物处理系统(设计、勘察与系统设备) 1套
3.项目完成期限:
3.1 机电设备供应方和安装方:
开工日期: 自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算
废水处理系统部分单元:合同签订生效后240天内或土建工程完工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后180天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3.2 设计院:
开工日期: 自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算
完工时程:
1)一旦中标后,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立即配合业主完成规划审批所需的蓝图文件及相关的重要经济指标说明;
2)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相应的土建设计规划、完成相应的政府设计审图。配合业主获取土建施工许可证,直至最后的所有报监报验中涉及设计部分的所有工作完成为止。
3)合同签订生效后40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供符合要求的《华虹宏力三厂产品结构调整及氨氮生物处理系统项目职业病危害和安全设施的预评价报告》,并协助业主完成本项目送审工作。
4)在产品结构调整及氨氮生物处理系统项目机电安装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职业健康效果评价及相关检测,出具评价报告和召集专家审核,完成效果评价终稿,替甲方向安监机构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文和验收工作。
3.3 勘察院:
开工日期: 自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算
完工时程: 设计院出勘探方案后20天内完成土建勘察作业,并出具地勘报告。
三、投标人及提供设备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1)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4个(可以包括系统设备供应方和安装方、设计院及地勘院,其中主办方必须为系统设备供应方)。联合体投标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标明联合体的主办人。投标文件中必须随附《联合投标协议书》以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2) 系统设备供应方或其母公司所属的水处理系统品牌必须在中国大陆半导体8英寸(含12英寸)晶圆制造行业,具有2套及以上废水日处理量为2000m3/d的 氨氮废水生物处理系统业绩和1套及以上去除H2O2触媒反应废水处理系统业绩,且稳定运行3年时间以上业绩,并提供项目的销售合同及客户证明文件(注明业 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近2年(2013-2014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系统设备安装方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具备连续有效运行3年以上。
5)系统设备供应方需要针对本项目按技术标指定的品牌要求提交污泥泵、搅拌机、脱水机、在线水质监测DKK或HACH原厂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6)系统设备安装方注册资金至少达到2000万人民币以上,并提供证明文件。
7)系统设备供应方必须在上海地区设立成立服务时间3年以上的技术维护中心,并提供政府注册证明文件。
8)系统设备安装方必须具有以下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9)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出具),投标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系统设备供应方应按招标人提出的系统配置要求提供完整的系统设计方案,并详细列出所有供货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和总价(按照附件1提供)。
11)土建及处理系统的设计院资质:建筑设计甲级资质。
1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要求:具有安全技术服务乙级资质及以上。
13)职业健康评价机构资质要求: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乙级资质及以上。
14)土建地勘厂商资质:岩土甲级或综合甲级。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发售时间:2015年8月31 日起(节假日除外)至2015年9月6 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一名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bcgym@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