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宁夏中卫光伏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本工程站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以西偏北约13.5km处,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光伏产业园。电站中心坐标为:北纬37°34′31.56″ ,东经105°03′02″,电站西北紧靠石兰公路,道路引接条件方便。站址西距迎闫公路约2km,站址东南、东北皆为空旷地。站址地理位置优越,太阳辐 射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水、电、通讯等基本建设条件具备。本改造工程装机容量为1.3464MWp。
3. 招标范围
内容包括1.3464MW的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
4. 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交货期限为:1.3464MWp(5280块电池组件,配套专用插头等)于签订合同20日内到达项目现场,包括全部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交货地点为华能宁夏中卫光伏电站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制造商。
(2)通过了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认证。
(3)具有有效的安全认证和生产许可证。
(4)具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报告书,达到国家规定指标产品的合格证书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
(5) 类似业绩: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设计和制造过500MW及以上并网光伏电站的光伏并网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业绩,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使用评价口碑良好。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8)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
5.2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采购设备中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媒介:未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 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本项目通过网站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进行投标 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
6.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8月31日9:00起至2015年9月7日17: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报名;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4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招标、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