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泵站无功功率补偿的规定

2014-10-22    来源:中国节能网
0
[ 导读 ]: 1、无功功率补偿应按地方电网的要求进行设计,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2、无功功率补偿及补偿容量可根据电网的要求而定,但泵站在计费

1、无功功率补偿应按地方电网的要求进行设计,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2、无功功率补偿及补偿容量可根据电网的要求而定,但泵站在计费计量点的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85.

  3、主电动机的单机额定容量在630kW、及以上时,宜选用同步电动机补偿。

  4、主电动机的单机额定容量在630kW、以下的泵站,宜采用静电电容器进行无功功率补偿。无功补偿电容器应分组,并能根据需要及时投入或退出运行。电容补偿装置宜选用成套电容器柜,并应装设专用的控制、保护和放电设备。设备载流部分长期允许电流不应小于电容器组额定电流值的1.3、倍。

 
关键词: 规定 补偿 功率
0
 
[ 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