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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市实施〈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细则(试行)

2014-08-06    来源:中国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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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各有关

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监察总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对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明确对本市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的委托要求,我局 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实施〈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细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该细则试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 系。
联系人: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处,王羽;联系电话:23115618。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六月五日
 
关键词: 在用 机动车 排放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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