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沪环保自〔2008〕194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试行)》(2008年修订稿)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规范和完善本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市环保局会同市水务局对《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设备和安装、验收、数据有效性判别、运行与考核(试行)》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现予以重新发布,请遵照执行。
自发布之日起,市环保局、市水务局于2007年4月20日发布的《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设备和安装、验收、数据有效性判别、运行与考核(试行)》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 设备和安装(试行)
2、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 验收(试行)
3、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 数据有效性判别(试行)
4、上海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技术规程 运行与考核(试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