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7号)精神,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围绕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壮大产业规模,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工程为依托,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着力加强技术创新和提升产业竞争力,着力扩大先进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份额,着力推进节能环保工程建设,着力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市场环境,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二)总体目标。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产业集约发展效应凸显,培育2家以上年营业额超过5亿元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到2020年,节能环保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装备和产品水平显著提高,市场化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一)实施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
智能电网输变电技术装备。重点发展高低压智能节电、低损耗配变、无功补偿和干式节能变压器等技术设备制造,支持平高集团等企业掌握核心技术,发展成为行业龙头。
太阳能利用技术装备。重点发展光伏刃料、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等设备制造,拓展光伏产业链,培育宝丰吉阳恒基公司、中国平煤神马易成公司等企业做大做强。
高效换热器。重点采用计算机流体动力学(CFD)、模型技术等节能技术集成示范,开展管程、壳程结构优化以及热管换热器等新型换热器的研发,支持中国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化工设备公司等企业发展。
建筑节能技术与节能建材开发。研究开发和推广新型建材和建筑节能综合技术,推进矿渣、粉煤灰等各类工业固废回收利用制备节能建材和高性能混凝土等技术应用,支持舞钢迈瑞司科技公司发展一体化新型节能建材。
(二)实施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设备。重点支持发展大型火电厂及冶金、化工等行业工业锅炉烟气脱硫脱硝关键技术、高效除尘技术及装备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高效袋式除尘器及电袋复合除尘器,培育河南中材环保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
水污染防治技术设备。重点发展城镇生活污水脱氮除磷深度处理设备;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的加药设备、消毒设备、曝气设备等;过滤材料、曝气材料等组件。
煤层抑尘技术设备。重点加大对刚性抑尘网、柔性抑尘网与抑尘剂的研发,培育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成环保公司发展成为中原地区“抑尘产品”加工制造中心。
(三)实施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示范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利用工业废渣和建筑垃圾生产建材等产品的技术和产业,推进尾矿、共伴生矿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深化对城市污水污泥、餐厨垃圾等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鼓励利用食用废油生产生物柴油、化工制品。
“城市矿产”开发利用。加快全市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废旧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以及废旧电子产品处置产业。
再制造技术。重点发展煤机装备再制造,推广应用激光熔覆、高速电喷涂等再制造技术,支持中国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发展。
(四)加快培育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
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咨询、技术交易、成果推广与转化等服务体系。节能领域重点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咨询、设计、评估等服务业。环保领域重点发展环保服务总承包、环境治理特许经营等综合环保服务业,加快发展环境咨询评估、排污权交易等新兴环保服务业。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重点发展再制造服务业,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业。
三、推广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加快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
(一)加强节能技术改造
工业领域。重点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等节能改造工程,到2015年,基本完成低效工业锅炉(窑炉)、电机等更新改造,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交通运输领域。重点实施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推广示范、智能交通节能减排等工程,努力打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到2015年,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较2010年下降3%、6%。
建筑领域。落实《平顶山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平政办〔2013〕55号印发),加快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实施绿色新型建材示范工程。到2015年,完成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二)推进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大气污染治理。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推进电力、冶金、建材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所有燃煤机组按照相关规定加装脱硝除尘设施,新建燃煤机组必须按照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设施;推进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新型干法水泥窑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及脱硝等工程建设;推进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核发环保标志。
水污染治理。以中心城镇、城镇新区等为重点,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6万吨/日以上,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至85%以上,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高耗水行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湛河治理和白龟湖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
垃圾处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15年,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三)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力度
共伴生矿产及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以铝土矿、铁矿等为重点,依托河南有色汇源公司、舞阳钢铁公司等企业,建设一批尾矿、低品位矿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选矿尾矿及其他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力度,重点推进利用建筑废弃物生产再生骨料、路面透水砖等建材产品,建设百万吨级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社会废旧商品再生利用。着力推进废旧电子、废旧金属、废旧橡胶等大宗废旧商品再生利用,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建设利用废旧轮胎生产精细胶粉及再生胶示范工程。
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农林废弃物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重点推进利用农林生物质资源制备生物质合成油及有机肥示范工程建设。
四、引导节能环保产品市场消费
(一)扩大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严格执行强制性能效标准,引导用能单位更新淘汰低效用能设备和产品。鼓励生产企业开拓节能环保产品市场,扩大产品销售。开展节能产品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二)拉动先进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落实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的政策措施,实行环保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落实再制造“以旧换再”政策,对交回旧件并购买“以旧换再”再制造推广试点产品的消费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贴。
(三)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扩大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比例。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能、节水技术和产品。
五、营造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和政策环境
(一)落实产业发展法规政策及标准体系。贯彻国家节能环保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有色、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产品能耗限额和环保标准的宣贯。加强对节能环保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节能环保执法。落实用地、价格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建立激励约束并重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和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各类节能减排资金,建立完善市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我市节能环保产业的投入力度。
(三)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逐步扩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规模。鼓励信用担保机构对节能环保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及发行企业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
(四)推行市场化机制。健全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鼓励采用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转让(BT)等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开展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工作。加强节能环保标志和标识的宣传,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节水和环境标志认证产品。
(五)推进技术创新。围绕解决当前节能减排和大气、水、土壤等突出环境问题,着力实施节能减排科技工程,培育形成一批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科技成果和技术。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生态文明理念和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节能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节能环保的良好氛围,形成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