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节能降耗电子产品与应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行业性机构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为了更好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的开展,加大节能降耗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的渗透性和创新性优势,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资源的消耗,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拟组织编制《节能降耗电子产品与应用方案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用于指导节能型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及在若干重点领域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并取得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信息技术应用方案,以有效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
目录的编制遵循企业申报、地方/行业推荐、全电办审核的原则,凡是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经过审核后符合要求的电子产品及应用方案将被列入。各地方、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请按照目录编制的要求,认真组织所属地方或行业内的单位做好这次推荐工作。推荐申请列入目录的产品或应用方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节能降耗型电子信息产品;
2、有显著节能降耗效果的电子信息系统和解决方案;
3、传统产业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节能降耗的典型应用方案;
4、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节能降耗的其他典型应用方案;
5、为推进节能降耗提供支撑的技术研发平台、信息服务平台。
目录将重点反映我国节能型电子信息产品发展的基本状况,集中展示利用信息技术支持传统产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重点推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价值的节能降耗项目,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等单位的管理决策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与交流渠道。
列入目录的产品及方案,在申请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及“倍增计划”专项时,将在规定范围内给予优先支持。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将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提供促进节能降耗工作的交流平台,并对列入目录的电子产品和应用方案重点推介。